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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治区党委政研室(改革办) 2021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 整改工作方案
根据自治区绩效办关于印发《2021年度机关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》(桂绩办发〔2022〕2号),自治区党委政研室(改革办)对2021年绩效考评公众评议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分析总结。为做好2021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,结合室(办)工作实际,形成了《自治区党委政研室(改革办)2021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》。
一、存在的问题及建议
2021年度社会各界对我室(办)评价的意见建议共23条。其中,系统基层干部评议意见建议7条,定点帮扶满意度评议意见建议4条,热点难点工作意见建议7条,有业务联系的区直部门评议意见建议3条,2020年反馈问题整改2条,相比2020年减少1条。经过梳理,归纳起来主要是三方面:
第一是加强与基层的联系,加大对市县两级政研(改革)系统的工作指导(意见建议编号:0220210250200032—0220210250200038)
第二是持续加大对乡村振兴工作的帮扶力度(意见建议编号:0120210250100001、0120210250500001—0120210250500004)
第三是加强对广西区情的调研,强化与相关区直部门工作联系,充分听取部门意见建议(意见建议编号:0120210250300001、0220210250300380、0220210250300381、0120210250400001—7)
二、整改落实情况
(一)加强对市县两级政研、改革系统业务指导
1.根据《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》工作安排,继续加强对承担改革集成试点任务的市、县一对一精准指导,确保各项改革试点任务落地、取得实效;通过开展改革攻坚落实年活动,精准谋划好一批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促进作用、明显增强群众获得感、具有重大体制机制创新突破的改革攻坚落实事项,指导市、县出经验出实效。召开改革典型经验推广现场会,加强对市、县改革典型经验的总结推广,引导各市县学习和复制推广先进改革经验,更好推动改革举措落地落实,提高改革整体效能。
2.继续编印《广西改革信息》,召开2022年全面深化改革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,利用好“广西改革”微信公众号信息对各市、县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进行宣传推广
3.通过改革专题调研,加大对设区市改革指导。
责任部门:协调处、督察处、综合处
完成时限:2022年12月31日
(二)组织开展区情调研活动,全面掌握广西区情
紧紧围绕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总目标,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“4·27”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,聚焦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壮美广西“1+1+4+3+N”目标任务体系,把握新发展阶段,贯彻新发展理念,构建新发展格局,推动高质量发展。根据自治区党委主要领导指示要求,年内组成自治区党委调研组,深入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全区14个市、111个县(市、区)开展调查研究,深入了解各地结合自身定位,发挥特色优势,在经济发展、深化改革、扩大开放、区域协调、乡村振兴、社会稳定和民生保障等各方面的亮点成绩、经验做法和存在问题差距,提出对策建议。
总调研报告由党建处、经济处完成。南宁市调研报告由经济处和南宁市委政研室(改革办)完成。柳州市、防城港市调研报告由党建处和柳州市委政研室(改革办)、防城港市委政研室(改革办)完成。桂林市、河池市调研报告由秘书处、机关党委和桂林市委政研室(改革办)、河池市委政研室(改革办)完成。来宾市、贵港市调研报告由农村处和来宾市委政研室(改革办)、贵港市委政研室(改革办)完成。北海市、钦州市调研报告由社会处和北海市委政研室(改革办)、钦州市委政研室(改革办)完成。玉林市、崇左市调研报告由综合处和玉林市委政研室(改革办)、崇左市委政研室(改革办)完成。百色市调研报告由协调处和百色市委政研室(改革办)完成。贺州市调研报告由督察处和贺州市委政研室(改革办)完成。.梧州市调研报告由决咨办和梧州市委政研室(改革办)完成。
责任部门:各处、机关党委、决咨办
完成时限:2022年12月31日
(三)持续开展“大学习大调研”活动,构建区市县调查研究立体联动格局
继续在全区党委政研室(改革办)系统开展2022年“大学习大调研”活动,坚持创新升级、改进完善,求真务实、上下联动,构建推进调查研究工作向纵深发展“大政研”工作格局和模式机制,畅通党员、群众建言献策渠道,为自治区党委、政府重大决策提供参考。
责任部门:各处、机关党委、决咨办
完成时限:2022年12月31日
(四)举办全区党委政研、改革系统业务骨干培训班
1.对14个市和部分县政研室(改革办)业务骨干进行改革政策解读、业务提升培训,进一步提升各市县改革业务能力。
责任部门:综合处
完成时限:2022年12月31日
2.继续从各市、县抽调优秀业务干部到我室(办)跟班学习。
责任部门:秘书处
完成时限:2022年12月31日
(五)持续加大帮扶点乡村振兴力度
1.按照自治区部署要求,重新选派了1名驻村工作队员,继续保持有3名工作队员在合山市岭南镇里兰村开展乡村振兴工作,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。
2.制定里兰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行动方案,全面推进乡村振兴。
3.2022年继续调剂乡村振兴经费30万元,用于改善里兰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和产业建设。继续用好用活向里兰村捐赠的220余万元广西政策研究学会清算资金,深化支部结对共建,深入推进乡风培育和精神文明建设。
4.室(办)领导深入合山市及里兰村调研4次以上,与当地党委、政府共商促进贫困村乡村振兴发展之策。
5.驻村工作队员对于群众反映的饮用水、路灯、孤寡老人、村舍治安等问题进行家访,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村民反馈。
责任部门:驻村工作队、秘书处
完成时限:2022年12月31日
(六)加强与相关区直部门工作联系,充分听取部门意见建议
1.聚焦服务党的二十大,加强与区直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。主动与区直相关部门联合攻关,充分听取区直部门的意见,高质量完成广西服务党的二十大有关工作。
2.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,坚决纠正工作中机械式的做法,不随意要求区直单位、设区市填表报数、层层报材料,不将有没有领导批示、开会发文、台账记录、工作笔记等作为工作是否落实的标准,不以微信工作群、微信公众号、改革信息系统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来代替对实际工作评价,不随意通过电话安排布置工作或要求上报数据材料,尽量减少在周末等法定节假日部署工作。
3.定期召开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以及相关改革牵头部门联络员会议,统筹推进年度拟出台的改革举措,听取重大改革举措落地情况汇报,协调解决改革推进中的问题。
责任部门:各处、机关党委、决咨办
完成时限:2022年12月31日
自治区党委政研室(改革办)
2021年4月29日